吸入硫化氢!造成5人死亡的张家口市怀来县中毒窒息事故通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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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2日,张家口市怀来县长城生物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在组织员工清理污水沉淀池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
8月2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张家口市怀来县长城生物化学工程有限公司“7·22” 中毒窒息事故情况的通报。此外还发布了关于印发《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办,雄安新区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9年7月22日,张家口市怀来县长城生物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在组织员工清理污水沉淀池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事发企业在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未落实通风检测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污水沉淀池清理作业,22日上午9时左右开始抽排水,下午16时左右大部分污水被抽走,作业人员放下梯子准备进入池内清理淤泥,一名作业人员在顺着梯子下降过程中呼救并掉入池内,现场另外两名作业人员在施救过程中一人掉入池内、一人倒在梯子上,后续又有两人前后赶到现场进入池内盲目施救,最终造成5人死亡。初步分析,死亡原因是吸入硫化氢气体,事故详细情况及原因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这起事故暴露出事发企业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差,安全教育培训缺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特别是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等突出问题。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抓紧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置,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屡次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工矿商贸行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6起、死亡19人,其中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经统计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未落实通风、检测等最基本的作业要求,盲目施救又造成伤亡扩大。这充分说明一些地方和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重要性、对当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的严峻性还没有认识到位,检查不深入,措施不精准,工作存在死角盲区。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吸取教训,分析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基础能力和水平着手,做好举一反三,切实把有限空间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控”体系建设和日常监管执法等工作中,多管齐下,不断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严格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对本单位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特别是要对相关风险因素进行精准辨识,科学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对于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以及可燃性粉尘的有限空间,要提高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对于日常处于封闭状态的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必须加装强制通风装置、监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安全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的企业,必须采取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的方式,从完善制度、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教育和宣传培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全面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要组织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能力。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警示,加强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常识、作业风险、作业标准和施救要求,具备相应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监管,督促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为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建立牢固“防线”。
四、进一步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监管执法问责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措施的跟进,分门别类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提升工作实效。对积极落实整治措施的企业,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帮扶,尽量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未落实或不认真落实整治措施的企业,要对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全面系统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示,将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不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根据性质和情节,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各地要通过强化监管执法,形成有力威慑,推动企业主动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有关部门和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办,雄安新区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燃爆火灾事故,确定此次整治重点是轻工行业:包括造纸、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加工、油脂加工、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类制造、纺织印染、皮革鞣制等涉及有机废料处理的企业;其它行业包括焦化企业、高炉工艺铸造企业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网、污水处理企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底数,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帐;有限空间涉及的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全部培训上岗,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省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燃爆、火灾事故及死亡人数大幅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三、重点内容
(一)提升风险管控等级。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有限空间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精准辨识,进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实施风险要素监测。企业自行组织或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原料、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厂区布局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特别是结合污水处理工艺与设备,得到各类有限空间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以及浓度、数量等参数,并依据量化指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实施精准化管理。同时,要将检测评估结果、精准化管理措施等内容,及时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便于一线职工获取和使用。
(三)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对日常处于完全封闭状态的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必须加装强制通风装置,必须在内部适当位置加装监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测参数和监控视频联接至操作室或休息室内,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有限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监测、照明、监控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要严格门禁管理,严禁擅自进入或者检测不合格进入封闭式有限空间。
(四)规范现场作业管理。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审查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经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必须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实施作业必须落实监护和应急措施,组织作业前培训,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对有限空间氧含量、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并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
(五)严禁盲目实施救援。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同时,企业必须深刻汲取由于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扩大的惨痛教训,要把事故案例作为安全警示教育学习资料,宣贯到每一名员工,让每一名员工都知晓盲目救援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事故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 召开动员大会。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组织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将整治内容及要求传达到纳入整治范围的每家企业,聘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讲解。各市安委办要派人参加所属县(市、区)的动员大会,汇总召开动员大会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31日前报省安委办。
2. 全面调查摸底。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漏一家,组织企业认真全面辨识本单位有限空间并建立台账,对企业上报的台帐进行复核后,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报省安委办。
3. 开展现场指导。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各县(市、区)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由监管执法人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企业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 对标自查自改。各企业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各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
2. 健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 开展装备普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1至12月期间,对本行业领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装备及个体防护用品为重点的安全装备普查,对未按规定配备相应安全装备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配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期满未按要求配备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验收考核,全面总结(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 认真组织验收。各地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组织企业或者聘请专家开展整治验收,逐一对纳入整治范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省安委办将对各地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 严格工作考核。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对各市和有关省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督导,通过查企业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将日常督查、执法以及事故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3. 全面进行总结。各市以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省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20年3月底前报省安委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应急管理、住建(含市政、城管等)、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并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把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将整治方案和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坚持统筹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改进安全设备设施,细化岗位操作规范,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标准化运行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提升。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以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相关的标准化创建、“双控”机制、诚信等级评定等一律不得通过,并依据省政府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示,将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特殊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全面系统开展教育培训。要根据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特别是针对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安全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有限空间管理的负责人为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涉及到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教育培训,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要保证所有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企业未开展教育培训或者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不具备有限空间管理知识的,必须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依据省政府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实施高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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